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5〕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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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更新时间:202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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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核动力厂安全重要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安全功能和安全等级划分,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had102/03-2025),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件分级》(had102/03-1986)废止。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9月18日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ad102/0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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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102/03-1986 |
2025-09-18 |
202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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