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平贝母栽培技术规程》等142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7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废止《平贝母栽培技术规程》等142项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4日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废止《平贝母栽培技术规程》等142项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4日